为贯彻原国家教委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》的精神和规定,科学规范地做好实验室工作的档案管理,参照原国家教委颁发的《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办法和标准》及《关于报送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统计报表和数据》中的具体要求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的对象
凡属经学校正式批准建制的教学实验室,在其建设、改革与固定资产设备使用、流通中涉及的国家及主管部委、省、市政府有关法规、文件;学校有关文件、管理制度、重要技术资料(含实验室发展情况与大型精密贵重设备资料)均需分类建立实验室工作档案。根据学校档案工作的统一管理要求,除校档案室已直接立卷管理项目外,实验室设备处、各实验教学中心、各教学实验室应分别建立相应的实验室工作档案。
科研实验室的工作档案管理按照科学技术处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。
二、实验室工作立卷归档的内容
1、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工作法规、制度文件卷:
(1)国家及国家教育部与各部委、市教委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法规文件;
(2)学校有关实验室发展建设与改革等文件;
(3)实验室建制审批(含实验室建立、合并、调整、撤消等)文件;
(4)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;
(5)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;
(6)实验室年度工作总结及实验室内工作人员考核表等。
2、以学校名义向上级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报出的实验室工作的各种报告、报表或数据卷:
A、实验室基本情况类
(1)学校各实验室任务及人员情况学年度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;
(2)学校实验项目学年度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;
(3)学校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学年度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;
(4)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基本情况学年度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。
B、设备管理类
(1)学校各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年度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(单价为800元及其以上之设备);
(2)学校各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情况传送数据与报表;
(3)学校各实验室教学、科研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情况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(单台(套)价为20万元及其以上之设备)。
3、实验室管理卷:
(1)实验室环境条件的增扩与实验室改革方案文件;实验室工作的评估;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其变更情况;实验室管理方面的重要实施细则;实验室主任工作守则与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;
(2)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卡片(按单位与设备编号排序);
(3)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技术档案。
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档案管理,应包括每台仪器设备申购时的可行性论证报告、订货合同、装箱单、使用说明书、技术资料、验收报告及其履历本、降等降级报告和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等资料(其中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资料经校档案室建档后可由实验室借用保管)。
4、实验教学管理卷:
(1) 实验教学大纲、教材、讲义、实验指导书;
(2) 每学年度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;
(3) 实验题目(项目)的更新、改造与淘汰等资料;
(4) 实验教学课、题目(项目)卡片(统一建立实验项目库)。
三、档案的查阅与管理办法
1、实验室设备处负责职能范围内有关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;
2、各实验室每学年度或每年度应按要求按时上报有关归档资料;
3、单位或个人因工作需要查阅或借用有关档案资料者,均按学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查阅或借用手续并按时归还;
4、档案资料原则上应保留原件,特殊情况经主管处领导批准后可使用复印件。
四、附则
1、本制度由实验室设备处解释;
2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